另开一贴,图文开8枫叶国那些个形形色色的案子,有诡 …

八完了那个心脏医生杀子案以后,很想再8一8枫叶国其他的一些形形色色的案例,有民事有刑事,有诡异有唏嘘。  我在那个医生的帖子里已经八了这后两个案子,现在干脆也搬过来,如果有人读过了就直接跳过吧,不过之后会有新的案子出现哦!先声明一下,在那个心脏医生杀子案里头绝对没有为凶手开脱的意思,我一直认伤害小孩子的人罪不可恕,应该死个一百遍呀一百遍。我只是想八一八在加拿大有关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和配偶的赡养费的种种,也许也能更好的理解这个案子。  首先说明的是,在枫叶国,担负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就是孩子出生证上有名字的那两个人,不能更改。  还是先八个真实的案例,有一个可怜的父亲被绿了,跟他老婆离了婚,四个孩子的主要监护权给了女方,这个父亲必须按月付抚养费到四个子女成年,如果胆敢不给钱的话,法庭直接有权从他的银行里划走。  离了婚以后的丈夫去做了一件他一直想做但是却以前一直犹豫不决的事:他带着四个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  结果四个娃只有一个跟他有血缘关系,而更为过分的是,那剩下的三个娃居然还都不是一个爹!  愤怒的父亲把他的前妻告上了法庭,要求拒付那三个孩子的抚养费。  结果他败诉了,法庭的判决是,基于对儿童的保护,也是对于未成年人生活的保障,抚养人以出生纸为准,不可更改。  也许有人说了,如果那个女的随便在出生纸上填个亿万富翁的名字会不会赚到?而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在小孩子出生以后,出生纸上必须有父母双方的亲笔签名,而且要有两个保证人的签字,保证人必须同时认识孩子的父母双亲,而且认识的时间要超过六个月。这一系列的环节如果有一个地方出现问题都会直接导致出生纸失效。(多说一句,结婚证也有这么个程序)  所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不是百分百的拿的准,千万不要乱签字!对于这个男人很是同情,要赡养妻子出轨生出的孩子。中国男人真的很幸福了,不要整天歪歪女人势力什么的了,如果离婚还得说这个男人爱孩子有良心,才会给抚养费吧,更别说给女人什么了。然后是过错方,这个也是不作数的,只能寄希望于那一方良心发现,在经济上有所补偿。不过能够做到在婚内出轨的人能用多大的道德感那就实在是不好说了。  在这个案子里,尽管医生前妻出轨在先,她依然有权力要求医生每月付给她配偶赡养付(注意,这个费用是另算的,跟儿童抚养费无关)基于医生的前妻同样也是医生,属于高收入人群,这个配偶抚养费会很低甚至没有,但是一旦她决定不再工作,这个钱就会变的非常可观,而且他要持续的付到他的前妻开始工作活着再婚。如果她一辈子不出去工作,一辈子不结婚(这里说的是结婚,有多少个同居男友随意,都不算数)那么,他就要养他的前妻一辈子! 养娃养到18岁都到头了,前妻是终身的。  而且如果他死在了他的前妻前头,他的前妻一样有权力分遗产。  具体案例可以参照白求恩医生,他得了肺病以后不能在加国行医,他的老婆跟人跑了还要找他要抚养费,最后法院把他的房子农场都判给了他的前妻。现在的那个白求恩医生故居就是后来又从他前妻手里买回来的。下面评论的人怎么都只愿意看自己想看,自以为是的理解呢。外国法律不是保护女的,是保护那个没钱的。不管那个没钱的,是不是有理,反正就是我弱我有理。当然拉,中国婚姻法其实是保护有钱的那个,婚前财产可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东西保护过头也不是什么好事情,加拿大这么保护妇女,好像妇女占便宜了,但是最后搞得男的只同居不结婚,这个保护也就是一张空纸而已。最后还是妇女吃亏,古人云:吃亏就是占便宜,这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我是女人,男人帮人养孩子本来就不公平呀,泥煤,结着婚男人养你的时候你去到处收集帽子,还要男人帮人养小孩,保护未成年,保护你妹呀!评论 何爱云:我的理解是:就跟签合同一样,你只要签了字,就得认。在有效期内就得给钱。被人骗那是你的事,保证这个合同执行是法律的事。人家强硬保护儿童权益,这三个孩子已经跟他绑定了他们亲爸不会认了,他不养孩子就会饿死。这个男人确实值得同情,就如同中国那些丈夫出轨却被净身扫地出门的女人评论 玩玩么:关键,他抚养的孩子以后长大了,经过这件事,估计对他以后几乎也没有什么感情,他这不是实实在在的冤大头了?评论 大圣紫霞:国外的法律一味的保护弱势群体,甚至不惜坑害无过错方。以前在天涯看过一个在美国当包租公的帖子,也是毁了三观,穷人往进你的房子,就算他没钱付房租,你也不能赶他走,就因为他是弱势群体,这特么还哪有天理第二案:四个女人和她们的奇葩报复行为  其实窃以为,报复出轨一方是不可取了,不管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的报复,最后都是两败俱伤。新鞋踩了狗屎,成熟理智的人就应该赶紧补救,然后绕道走就是了,再冲上去狠狠的踩上几脚是毛意思。  不过我也承认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如果人人都这么理智的话,这个世界上的罪案会少很多。  好了,废话完了,我现在就来八一个四个女人报复的案子吧,没错,你看对了,是四个女人报复出轨渣男的故事。  这个案件准确的说是一个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但是由于性质程度很轻(至少我是这样认为,但是每一个听过这个故事的男同胞都觉得太太太太悲催了),所以四个被告即使被判有罪,但是最终没有服刑。这个案件的亮点在于……这个作案的手法太奇葩了!!!!故事开始于一个出轨的丈夫和一个愤怒的妻子。好吧,这个没啥奇葩的,稍微能够说是有点奇葩的是这个男的有小三,小四,小五……而且是同时进行的!  他的妻子发现了这些个“别的女人”之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找这些个小三小四小五挨个撕。结果当着四个女人坐在一起一番交流以后,才发现,这另外三个都不知道其他人的存在,更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其实是已婚!  而且,这些个女人在交流之中更是发现,原来这个渣男找她们都以这种那种理由借过钱!而且数额还不少,最少都是在两千以上。而且在这个案件中最最让人发指的是,在这四个女人深入研究了原配偷来的男主手机以后,发现这个人渣居然试图约会其中一个女人的12岁女儿!!!!!!!  记住,不要低估一个愤怒的女人,更千万不要低估四个愤怒的女人!!!  这四个女人于是商量出了一个非常非常奇葩的报复方案。评论 u_108351259:请你务必正视、治疗。特殊性癖好往往是童年阴影,也就是说,可能你曾经也是受害者,或者你追求某种情感补偿,你可能也是无辜的,但是不要让以后的你成为施害者。侵犯不具备成熟思维和反抗能力的儿童,是最卑劣无耻的行为。——原谅我说得严重,今晚看一个帖子后情绪难以平复。@x金大人x 心里想想也不行,因为阴暗面一旦种下总有一天会不受控制扩大的,你以为那些杀人犯以前不是心里想想的吗,都是心里想想然后就行动化了,这种心理问题必须尽早医治在没酿成大祸之前评论 一哥的碧蝶:??????变态之所以最后付诸行动,不是因为想,而是因为一直想。 安心了,我每天都有七八个新想法天天不重样,全部都实现早就累死了。评论 u_108351259:别以为这样很时尚很酷,如果放任自己的下场就是锒铛入狱,让家人蒙羞,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呃,这种犯人基本进去的日子都不好过。。。这个桥段有部港片借鉴过,不过是喜剧。周润发娶了两个妻子,两妻子发现对方存在后也是约到旅馆绑起来,不过电影把结局处理得很合男人心意:男主信了中东的什么教,可以娶四个老婆哟!(DOGE脸)四个女人很快被逮捕,并以非法拘禁,人身伤害问罪,这四个人都在法庭上表示服罪,而且四个人都当庭向受害人表示歉意。  这四个女人被判入狱30天,但是允许以社区劳动来抵数,如果她们违反了任何一项保释条例,她们会被马上投入监狱,并且刑期会延长至六十天。  比较有意思的一个细节是,在这个案子第一次出现在公众前面的时候,只放出了三个女人的照片,原配的照片只有剪影,因为她当时是受害人的家属,根据法律不能放出她的信息。  但是到了判决的时候,原配的照片也出来了。猜猜看为啥?因为她这个时候就已经不再是受害人的家属了呗。好了,原来那个帖子里面的后两个案子已经全部搬过来了。我会继续在这个帖子里面更新别的案子,现在手头有的是:省长保镖高速枪击案,拳王娇妻杀夫案,还有那个帖子里面有朋友提到过的课外作业杀人案。  如果大家有别的什么感兴趣的案子都可以提的,我们慢慢来8.作者:牛仔帽爱丽丝 时间:2015-12-12 02:13:46   maybe之前那个食人狂魔的后续?我记得读到他最后的消息实在发过还是哪里总之是欧洲抓到了 不知道后续审判什么的进行的怎么样了  -------------------------------------------------------------  林俊案后来判了,凶手的一级谋杀,亵渎尸体,威胁总理,上传非法视频等等一系列罪名全部成立,最后判的是终身监禁,25年内不能保释。林俊案的案情我不想细八了,因为毕竟是我们的同胞,这样惨死异国,还被拍成视频在网上供人反复消费,我实在是于心不忍。但是林俊案的一些周边,我觉得还是可以跟大家说一说的。  第一,我想说的是,在加拿大,同情林俊案凶手的绝对是少数,极少数!至少在我认识的加拿大人中,一个都没有!我记得当时政府决定包机把那个凶手从德国弄回来的时候,我有个很有正义感的男同事就是说:包啥机?让德国警察把那家伙剁成块一块一块的给寄回来!  后来政府对于这个空军包机的解释是:怕那个凶手突然在飞机上大喊大叫,跟机上的人公布案情,这样的话,这一飞机的都最后都得上法庭作证,伤不起。对于凶手那样的表演型人格,这种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我只能说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那个凶手有自己的粉丝团,在庭审的时候还有一个他的死忠粉把自己化妆成凶手的样子去听庭审。呕……还有就是林俊案开庭之前选陪审团那个费劲,加拿大的陪审团制度是随机选,选到了以后就必须去报道,接受辩方可控方的共同挑选。  但是很多抽到的人都不愿去参加这个庭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想去看那个视频。很多人觉得绝对光是听一听就已经够让人难受了,更别说看,弄不好还要反复看,实在受不了。  于是这些人就千方百计地找理由尽量的不让自己被选上,有说自己法语不好的(这个是少数),有说自己英语不好的(这个是绝大多数),还有说自己很主观,一看凶手就觉得有罪的。这里面最离谱的是有一个女的说:我的男朋友是黑手党,你们看我会有多大的正义感。  好吧,这个当时就被放行了。评论 国民党真废材也:看《国家宝藏》的时候有个云梦秦简,是不是法律生的启蒙读本啊?有个老师就说 ,其实我国很多法律早于西方国家,但是现在学法律的都要去西方国家学,很让人失落。他一生都在搞中国的古法研究,就是想让大家都来中国学法。大概是这个意思吧问题是,有人敢去应征吗?不怕被分尸?反正杀一个也是杀,多杀几个他也没差,或者来个更狠的直接把他弄残吧,不行了,干脆大家捐款雇凶杀人吧,从保护者到杀人者,皇家骑警高速公路枪击案  这个其实也是个很老的案子了,凶手最后也已经死在了监狱。这个案子后来又被提起是在2010年,那起枪击案的三名受害者在民事法庭起诉加拿大皇家骑警蒙特利尔分部和Lava地方警局,要求民事赔偿和道歉。也是由于这起民事案件,当年的那起枪击案的总总细节也慢慢的浮出水面。  比起凶手的冷血无情,地方警察的官僚作风,皇家骑警的官官相护,才是这起枪击案最让人心寒的地方。在凶案发生的同时,911的接线员通知在那段高速公路上的警员迅速到场支援。但是当时正值魁北克省的省庆,大量的警力都集中在蒙特利尔南岸的庆祝现场,最近的一辆警车离案发现场有14公里,加之糟糕的路况和支路上的拥堵,还有凶手一直在追击受害人,在这辆警车到达的时候,凶手早就已经开车离开了。  --------------------------------------------------------------------  在这里多说一句,不要以为加拿大人少就不会堵车,糟糕的路况,永远也不完工的道路维护,当初设计师脑袋被门夹了的愚蠢设计,蒙特利尔在交通高峰期绝对是我见过最拥堵的城市之一,每年都有好几个堵了一路赶不到医院在车里生小孩的。  ---------------------------------------------------------------------  后来,这辆警车在据案发现场九公里的地方发现了凶手,并迅速的将他逮捕。猜猜当时凶手在干嘛?他在一个加油站里,手上拿的是刚刚买的一瓶七喜!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素质,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变态呀!!!@moonella 27楼 2015-12-12 03:42:00  林俊案的案情我不想细八了,因为毕竟是我们的同胞,这样惨死异国,还被拍成视频在网上供人反复消费,我实在是于心不忍。但是林俊案的一些周边,我觉得还是可以跟大家说一说的。   第一,我想说的是,在加拿大,同情林俊案凶手的绝对是少数,极少数!至少在我认识的加拿大人中,一个都没有!我记得当时政府决定包机把那个凶手从德国弄回来的时候,我有个很有正义感的男同事就是说:包啥机?让德国警察把那家伙剁成块一块一块的给  —————————————————  这一飞机上的最后都得上法庭,伤不起。。。。。噗哈哈哈哈哈哈,笑尿,楼楼能告诉我为啥嘛这个好像真有这么个说法,因为当时林俊案的很多案情细节都没有公开,如果凶手在飞机上大喊大叫随意公开的话,所有听到的人最后都要出庭作证,请脑补一下一两百号人在法院排队等待出庭的壮观情形........@moonella 28楼 2015-12-12 03:48:00  还有就是林俊案开庭之前选陪审团那个费劲,加拿大的陪审团制度是随机选,选到了以后就必须去报道,接受辩方可控方的共同挑选。   但是很多抽到的人都不愿去参加这个庭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不想去看那个视频。很多人觉得绝对光是听一听就已经够让人难受了,更别说看,弄不好还要反复看,实在受不了。   于是这些人就千方百计地找理由尽量的不让自己被选上,有说自己法语不好的(这个是少数),有说自己英语不好的(这个是绝大  —————————————————  弄不好还要反复看,实在受不了,哈哈哈哈哈,楼楼好幽默,那个视频没什么的 我看了好多遍,就是看不到凶手的脸上好无聊这个我希望永远不要理解。人权跟“忠孝仁义”之类一样,都是美好的价值观,但如果绝对化,变成僵化教条了,就会步宋襄公的后尘。 希望中国永远不会有废除死刑,欢迎ISL难民的那一天。@破烂肌肤拯救店__ 不需要理解,作恶就该受惩罚,做大恶就该被处死,西方那种圣母观点不适合中国,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不可能弥补@破烂肌肤拯救店__ 废除死刑恰恰是没有人权的表现,因为将被害人不视为有人权的人,所以也不去为受害者声张正义,只认为施害者有人权需要保护,其实是一种低下的弱肉强食的低级文明社会——因为你在争斗中失败了成为受害者,所以社会就不用考虑你的权利,没有人为你声张正义,只在乎@破烂肌肤拯救店__ 欧美国家是一种低下的弱肉强食的低级文明社会——因为你在争斗中失败了成为受害者,所以社会就不用考虑你的权利,没有人为你声张正义,只在乎只在乎那个活下来的施害者的权利,是真正的丛林社会。而更加让她无法接受的是,在她烧伤以后不久,她的亲生母亲就放弃了她的监护权,就这么离开了。  于是小姑娘只好跟自己的姑姑一起生活。  重度烧伤之后的小姑娘不愿意出门,不愿意看到别的孩子看到她的那种同情甚至恐惧的眼神。除了自己的姑姑和几个表兄妹以外,小姑娘每天能够看到的就是来送信的邮递员。    而小姑娘原本最喜欢的圣诞节也开始褪了颜色。今年是她受伤以后的第二个圣诞节,小姑娘向善良的邮递员许了一个愿望,她希望能够有很多很多的圣诞卡来装饰她的圣诞树  很快的,这个邮递员通过网路和媒体把这个小姑娘的心愿传遍了世界。  小姑娘收到了很多很多的圣诞卡和礼物,也许,礼物和圣诞卡对她而言更是一种象征意义,失去了自己的亲人,然后又被自己的母亲抛弃以后,世界上还是有很多的温柔在等待着她。    小女孩收到了圣诞卡,其中也有我的一张哦!楼主在这边其实还是蛮少听到要求捐款的事情的,我想主要原因应该是有关医疗费,药费,康复费甚至是看护费每一分钱政府都是报销的,实在是没有理由找民众再要钱。  还有就是在他们的理解里,生命在于质量而不是长度,在某些不可逆转的病情前,他们首先想到是倾听孩子们的心愿,尽量一一满足,让他们走的时候不留遗憾,而不是一味的通过医疗手段延长他们的生命,加深痛苦。  去年圣诞节前也有这么个事,有个脑癌晚期的小男孩想要收到一千只泰迪熊。也是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个人和团体都给他寄泰迪熊,可惜他还是没有等到,第一千只泰迪熊寄到的时候,小男孩已经去世了。  后来他的父母把这一千只泰迪熊捐给了儿童医院,在这以后的很长时间,每个从儿童医院出院的小孩子都免费的得到一只泰迪熊做纪念。@哎又忘记密码了 人多,大家都喜欢挤大医院,对生老病死已经没有概念,不管神马病死了都是医生的错,摊手,这医患关系要怎么好最近的一个例子是一个绝症青年想要在死前看的最新一部星球大战,结果电影院真的想办法给他申请到了特别拷贝,专门包了一个场放给他一个人看。  完成了这个最后遗愿以后不到一个礼拜,这个人就去世了,但是他就真的是第一个在影院里看到最新的星战电影的人。@mimixia10 只是中国虚假捐款之类的事件屡屡发生,很多民众心都寒了,我记得念小学那会给希望小学捐款,我像爸妈拿钱他们一般都会给50-100当时算是笔不小的数目了,那会还没那么复杂我相信大家都挺淳朴也愿意相信钱用到点上了,可是现在我再看这种集款新闻,总是会猜疑是的,所以我家娃现在的商业保险,是加拿大的,住院就报很多,加上社保就几本全报了,但是门诊就不报,但是社保也报的很少。上次我娃肺炎发的很急,大半夜的挂急诊,情况很严重只能急诊挂水,不好拖到早上住院,多花好多钱-.-当然这也不是钱不钱的事儿了,只是能报自然更好评论 妹纸玻璃心了:省保险不包吗? 我在安省,OHIP带着就好,生孩子看医生之类的,都没花过钱。家庭医生开了处方药,买药花钱,单位保险也包药。评论 枫叶国小青蛙:社保也不是全报啊,如果是家门口的社区医院,孩子去看病能报销的比例比较高一点,但是孩子生病我根本不想去社区医院看,去大医院可以拿了发票去社区医院报销,也就是可以走社保,但是比例很低,大约1000块钱只能报150-200这样子吧..商业保险根据我知道的几个,都是不包含门诊的本来想要直接开八拳王的那个案子的,但是被天涯上的一个帖子雷到了,不吐不快。  具体是哪个我就不细说了,大意是说她头一胎是女孩,现在怀了二胎,结果B超做出来又是女孩,于是老公和公公婆婆要她去打胎的事儿。  貌似二胎放开以后,这样的帖子在天涯是此起彼伏,(好似另外一个板块更多),除了老公夫家要求打胎的,还有大娃要求打的,娘家要求改姓不然就要打的,甚至还有大姑子小姨子三姑六婆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要求打的……  这些个楼主都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在提及有关打胎的时候都是一种奇怪的态度,看下来就好像在说:我双十一秒杀了一件大衣可是老公婆婆都说丑爆了氮素我又不想退怎么办不开森……  我很想问的是,这些个楼主你觉得你肚子里怀的是个啥?一块肉?一个和婆家谈判的砝码?一个讨好老公的工具?一个破坏家庭和谐的定时炸弹?还是那其实已经是一个人?  如果斗争来斗争去都是前几项,怎么都Get不到最后一项的,在我感觉那和几百年前关在紫荆城的后宫嫔妃没啥意识形态上的区别。  胎儿不等同于婴儿,这个应该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堕胎是不是等于杀人?这个问题不仅在伦理上争论已久,在法律上也颇有争议,我们还是以案例说话,楼主就来八一个杀胎案。我觉得这也是当下的情况所然,但是如果没有谈妥就贸然要2胎,实在是很不妥!如果实在谈不妥,还不如不要2胎!否则就是拼着离婚也要个属于自家的娃,那干脆就离了找个别人,生属于自家的娃,否则娃生下来就没爸爸,这是人为作出来的没爸爸,合适么?合适么?娃不是工具!不爱他就别生他我就觉得这些把八卦搞得乌烟瘴气的愚妇是哪个山区出来的。我表哥一小镇农民工,我表嫂一小学文化的店主,原本只打算生一个,二胎开放后生老二时候,因为大人有点状况,到小孩抱出来都没人问一句是男是女,还是医生主动说的评论 24K纯金马夹:我听说过2次类似这样的事情,不同的是结局不同:一个母亲也是怀孕,头胎验了CT,发现是女孩,婆家要求打,她不肯,甚至以离婚威胁,结果生下来是个男孩,婆家各自道歉;还有一个母亲也是同样的情况,但她听从婆家的要求,打了胎,打了才发现是个男孩,婆家各种指责她,丈夫埋怨她。@妹纸玻璃心了 我只能说你很可怜,没准备的情况下有娃,你想过是什么原因吗?没做避孕措施,不管男女。既然不想要二胎双方就要协商好避孕措施,这是最基本的。而不是你后面说的一大堆歪理。科普时间到!(原谅楼主的强迫症)  在枫叶国,怀孕早期的堕胎行为是合法的,前提是女方完全处于自愿,没有被人从肉体上,精神上或者经济上进行胁迫。  16周以后的非医学原因的堕胎行为即使是女方自愿也是非法的,如果有医生做了,医生同样会受处罚。  单素,民众中对堕胎问题一直争议极大,几个专营堕胎的诊所前面,一年到头都有人举着血淋林的图片抗议示威,诊所里头的护士都是坐在防弹玻璃后接待来客的。一个不健全的家庭给孩子的伤害太大了,如果无法抚养好孩子真不如不让他出生,为啥圣母们就不懂这点呢? 参考《犯罪心理》,大部分连环杀手变态杀手都是因为童年阴影和不称职的家长导致心理扭曲的,我觉得如果在国内的正常家庭,也许就不会发生悲剧,看到周围好多怀孕的亲戚孕期都是一颗药都不碰的,感冒发烧都是硬扛着,而且一般是自己母亲照顾虽然有些话不一定对,但是乱吃药这种事除非暗中投药是不大会发生的这个才是真的阿莫西林。其实两者长得一点都不像有木有,而且楼主咨询了一个专业人士,被告知在北美市面上的阿莫西林都是这样一个胶囊装的,没有片剂的存在。  除却女主也许对药物的完全不了解,她应该是处于对男主的完全信任才吃下那片药的。对于本案被告,养育一个孩子要18年Vs杀死一个胎儿被判14年,养育一个孩子需要的金钱,精力Vs养育过程中的快乐和欣慰。这一系列的账,希望他在43岁出狱的时候能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