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利得税报税表 -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除非你们是《公司条例》所订明的不活动公司,否则,即使贵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亦须备妥经审计财务报表,作为报税表的佐证文件。 根据《公司条例》,任何公司可藉特别决议形式,授权董事作出一项法定声明,表明该公司将会处于不活动状态,并把该法定声明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声明一经交付,公司即由法定声明交付日起当作不活动公司。如法定声明指明公司在较后日期才成为不活动公司,则该公司会由该较后日期起当作不活动公司。凡因此给当作不活动公司,均获豁免受《公司条例》有关经审计财务报表条文的管限。清盘人一经委任,董事的一切权力即告终止。其后董事将不能够以公职身分代清盘公司行事,包括签署该公司的报税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清盘人获赋权签署该公司的报税表。清盘人或会授权其他人士代其执行职务,但签署报税表的作为除外。本局将不会接纳由清盘人以外的任何人士所签署的有关清盘公司的利得税报税表。在这项填报的款额,只限于为东主或合伙人支付的强制性供款,而该供款是可从该业务的利得税评税中申索扣除。至于自愿性供款、超过利得税可申索扣除限额的供款、为东主或合伙人配偶支付的供款,以及为雇员支付的供款,均不应在此填报。在计算利得税扣税额时,必须把该合伙人的薪俸税评税或个人入息课税评税及其业务的利得税评税内已扣税款额计算在内。换言之,扣税额每年合计不得超过18,000元(2011/12及之前的课税年度为12,000元;2012/13课税年度为14,500元;2013/14课税年度为15,000元;2014/15课税年度为17,500元)。 如欲取得更多资料,请按这里。(i) 这是指综合收益表/损益表所显示的各种期初存货的总额。因此,公司如有多于一种期初存货,应将所有数额相加,并把总额填在该项。 (ii) 关于期末存货 [ BIR51 第 11.4 项/ BIR52 第 10.4 项 ] ,亦应以同一方法填报。X有限公司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就已付或应付利息必须提交的资料:- 此表格有三列,第一列为必须提交的资料的种类, 第二列为有关贷款一的资料,第三列为有关贷款二的资料。简介完毕 贷款 1 贷款 2 已付或应付利息 150,000 元 20,000 元 贷款人的名称及地址 银行 Y 及其地址 公司 Z 及其地址 关系 没有 没有 借取贷款目的 营运资金 购买机械 提供的抵押 厂址 机械 依据的特定条件(指《税务条例》第 16(2)条开列的条件) 第 16(2)(d)条 第 16(2)(e) 条 有关《税务条例》第 16(2)条开列的特定条件详情,请参阅《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 13A 号。(i) 这里所指的「雇员」,包括所有其薪酬已记入公司综合收益表/损益表内的雇员,不论该等雇员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履行职务。作为雇主支付给海外雇员或在中国内地工作员工的薪酬也须包括在内。「雇员」也包括董事。不过,「雇员」并不包括东主或合伙人或他们的配偶。 (ii) 这是指支付给雇员的所有薪金、花红、工资、现金津贴等的总和,亦包括董事袍金。(i) 这是指应收贸易帐款。该数额一般可于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内找到。 (ii) 如该「应收贸易帐款」,与其他应收非贸易帐款 [ 例如公司之间贷款 ] 合并在一起,并显示于如「应收帐款」、「其他公司拖欠的款项」等项目下,只须在该栏填上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内的数额。不过,日后最好把应收贸易帐款与应收非贸易帐款分开。 (iii) 这一项亦包括应收票据。(i) 这是指应付贸易帐款。该数额通常可于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内找到。 (ii) 如该「应付贸易帐款」,与其他应付非贸易帐款 [ 例如公司之间贷款 ] 合并在一起,并显示于如「应付帐款」、「拖欠其他公司的款项」等项目下,只须在该项填上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内的数额。不过,日后最好把应付贸易帐款与应付非贸易帐款分开。 (iii) 这一项亦包括应付票据。正如利得税计算表(IR957 )第 4 页所解释,如该业务整体上有应评税利润,每名合伙人均应获分配利润。同样地,如该业务整体上有经调整的亏损,每名合伙人均应分配亏损。所以是不可能有合伙人获得分配利润,而另一名合伙人却分配亏损。这分配方式肯定是错误的。本局建议你参阅 IR957 第 4 页载列的示例,重新计算分配的数额。你可于本网页下载或透过税务局的 24 小时表格传真服务( 2598 6001 )索取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