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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障性住房是为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政策性住房,文件明确规定为有限产权住房,5年内不得出售,5年后出售应缴30%的土地收益。5年内不得转让,从房屋产权登记之日计起。本人作为普通市民,为了改善住宅条件而购置新房,看中新榕金溪首府9号楼2208单元,面积117.35平米。经过再三考虑,本人于2018年1月25日与甲方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同时缴纳了三万元定金,并约定2018年2月6日缴纳首付款和签订合同。签订协议当天该公司销售人员发微信信息提醒:首付款数目和签合同所需材料(有记录为证)。之后本人于约定日前往该公司售楼部(市体育中心对面)签合同并缴纳首付款时,与本人约定好的销售顾问并未出现,其同事要求我缴纳首付款,我说要先看合同范本。结果该销售人员说,合同暂时无法签,解释是整栋9号楼都业主都无法签订合同。本人感觉被欺骗,之前说得好的今天签合同呢?感觉不秒的我打电话给经手的销售顾问,结果该顾问态度及其恶劣,甚至在电话中谩骂本人,问候我父母(有录音为证)。对于这样的公司,是不是把客户哄来签了协议,交了定金,就可以放任不管?可以随意谩骂?可以随意违约?于是联系我市工商局12315,说是要7个工作日内处理。情急之下,与该开发商约定到允许签合同时交首付款。并询问具体签合同时间,答复是大概农历年后可签。天哪,交定金之前的承诺都是哄骗吗?定金一交,商人变成上帝,顾客不受待见了?既然开发商房子开盘到今日整栋楼都不能签合同,为何不告知消费者,还约定时间签合同交首付呢?消费者若知道合同无法签订,还会交定金签协议吗?还让我提交首付款和签合同材料?(微信记录为证)店大欺客,你骂我,我都要忍了?这样的销售顾问和开发商,让人还如何信赖?经过这番折腾,本人对该开发商失望够顶,已无信任可言。鉴于开发商违约在前,且有辱骂本人的行为,恳请有关部门出面,要求开发商退回我所交的三万元定金,谢谢! 附:本人可提供《商品房认购协议》、销售顾问微信聊天记录(约定签合同日期2018年2月6日)、以及辱骂本人通话录音。您好,经我中心查询,新榕金溪首府9号楼已通过预售审批,可以对外进行销售,但该楼盘存在在建工程抵押,故暂时无法网签合同,需抵押权人放行后,开发企业至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后,方可网签合同。关于您需要退定定金等需求,建议您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或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希望本次回答能够帮助到您,谢谢。若有疑义,可致电0593-2918501进行详询。在新榕金城华府买房,售楼的说不能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结果选择了商业贷款,结果公积金中心的人说支持异地贷款,再打电话要求售楼部的更换贷款方式,毕竟按揭也没有办下来,结果售楼部又说用公积金贷款必须提高首付10%,而且折扣价要从原来的两万变为一万,强烈要求我用商业贷款,难道用公积金贷款就要受歧视吗?这不是变相要求我们用商业贷款,那我们单位的公积金福利何在?您好!我局已经督促金涵小区三期公租房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由于建设数量多,交房时间无法确定,届时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办理交房手续,敬请关注。您好,目前,宁德的网签无查询密码。在宁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的首页中有查询窗口,输入已签约的合同号,便可查询签约的房源信息。你好! 我想问下关于廉租房补贴的问题,我是金涵三期住户的孩子,听说有其他人接到补贴费用的电话后去建行办理银行卡,待通知的事情,请问这个是什么补贴,我的妈妈怎么没接到电话,请帮忙看下什么原因?补贴是否存在?如有的话需要找哪里咨询?您好!租赁住房补贴是根据《宁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金涵小区保障性住房开展2016年度公开分配工作的通知》(宁保障房领导小组〔2016〕10号)第八点第(五)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或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并出具租房(典房)协议的,在分配到廉租住房之前,由蕉城区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规定发放的。申请廉租房前租房解决住房问题的应出具租房(典房)协议,符合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条件,补贴由蕉城区住建局负责通知并发放,未租房的、及未出具租房(典房)协议的,不符合发放条件。您好!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核流程,由于申请家庭数量大,涉及审核部门包括住建、民政、税务、交警、社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从申请至审核完成约需4个月,审核完成将以短信通知申请人。为减轻审核工作量,建议已购房的、拥有豪车的、高收入的申请人自行放弃审核。我是三盛海德君临天下140#602业主,140栋每层电梯厅的窗户都是封死的,而且北面靠山一面楼层公共区域都没有通风孔,空气无法对流,这样的设计是存在消防隐患的,这样的设计是否是不合理的。能否督促三盛整改。2016年申请的保障房,2017年9月交的首付,抽签时会上说2018年春节前交房,为了省钱还网购了不少装修材料,可如今交房时间从春节前推春节后(说3月),春节后推2018年下半年,我还真没把握下回会不会再推说2019年、2020年,房子早就盖好了,而且不少已经入住,为什么对我们一再推迟交房?政府讲信用吗?装修材料过期了有人赔吗?延迟交房而导致我多交租房的钱有人为我出吗?如果我不要了(退房),那首付款也不能退了,而对方一再爽约,却什么也不要承担,霸王啊?希望管理部门落实,谢谢!您好!2016年申请的保障房为金涵三期项目,已交房的是公(廉)租房,未交房的是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供地迟、开工时间迟,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已进入消防验收检测阶段,待房屋各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交房时间以保障房管理中心信息通知为准。具体咨询电话:2977319,,2839359我家是山东的,在宁德这边铁路工作四年了,户籍不在宁德,铁路交的社保都是省直的,销售说限购了,我想问一下,我这样就不能在宁德买商品房了吗?你好,2018年7月9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新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3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您好,经查,金溪首府16#楼正于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业务,当前还未至我局申请办理开通网签事宜,所以目前该幢楼盘暂时无法网签。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您好!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核流程,由于申请家庭数量大,涉及审核部门包括住建、民政、税务、交警、社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从申请至审核完成约需4个月,审核完成将以短信通知申请人。我站正按照住建局安排,编制2014工作计划大纲,为更好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水平,闽东跨跃发展作出贡献,现征求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直播期间,林慧春主任回答中心简化流程、缩短时限的有关做法,参加相关人员解答了网友及听众提出的问题,涉及到住房套数认定、补登共有人、二次抵押、办理加层手续等十个问题,听众对回答的情况均表示满意。直播后,中心还对有关问题进行跟踪落实并反馈。